兩年的配偶簽證已於今年1月中到期。按計劃是申請永久居留, 沒想到的是要先考試 (Life in the UK Test / 英文試), 前者是最便宜的, 只需30英鎊; 後者要花4,000英鎊, 因為我們不是公民, 全以海外學生類別來收費。取得證書以後才可以申請。
我來不及考試, 結果只申請續簽。除了表格和費用外, 還需要提供我們的護照、結婚證書、入息證明、住址證明信件(如: 電費單、水費單、差餉、電視牌照費、醫生複診信等, 總之是過往兩年內不同月份的信件)、銀行月結單等等, 全都需要正本, 且用郵寄方式申請。
2月初收到信件去辦理身份證, 如拍照片和印手指紋。當天早上, 到達有關政府入境辦公室, 我還以為自己到了機場禁區。有兩個X光探測器, 一個像門框, 一個是手提的, 先看看有沒有帶危險物品。跟著, 要檢查手袋, 有關保安員將我手袋裡的東西全都倒出來, 一件一件的檢查, 連錢包存紙幣的地方也要看; 所有有鏡子的東西和手提電話都要交給他們暫時看管; 直至辦理手續完結後才可取回。
到拍照時, 不允許帶眼鏡和笑, 連微笑也不行。問問官員可否讓我看看有關照片, 她說按法律上是不行。連同印手指紋, 整個申請需時兩個小時。一個半小時是呆等。等他們吃飽飯, 再等他們tea break, 再等他們用手提談談電話, 再等他們 tea break。
終於等到叫我的號碼, 我問官員, 是否按傳單說三至五個工作天就可以有身份證。他回答說是三至五個星期。實際上是要等十一個星期才是。
隨著收到身份證後, 政府也寄回給我們所提的文件。從今以後, 我出入境都必須帶著英國身份證; 而我的護照內已沒有簽證的貼紙了。
Friday, 1 May 2009
英國身份證
Posted by
Isabella Wong
at
08:28
Labels: 威威生活逸事 Life in Wal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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